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7-24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7〕 39号 | 发布日期 | 2017-08-16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扶沟县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周政〔2017〕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扶沟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实干实绩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公安形象作出了表率。2013年以来,扶沟县在全省158个县(市、区)群众安全感指数调查中排名分别位居第28位、13位、4位、3位,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分别居第2位、10位、6位、2位,以上两项工作连续四年均居全市第一位。该局2013、2014、2016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工作先进县(市、区)公安局,2015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命名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安机关。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扶沟县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扶沟县公安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扶沟县公安局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争创一流,为周口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