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2016年度考核的通知(周科【2017】48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动态管理,决定开展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 年(含)以前建设的周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2016年度运行情况。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专家评估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考核由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以专家评估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市科技局高新科、农村科、社会发展科对县考核结果合格的中心按不低于30%进行抽查。

    三、考核材料
    已建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填写《 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自评估报表 》、《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调查表》和《 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相关要求
    (一)已建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填写考核材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考核。
    (三)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将考核材料(一份)、考核结果正式行文按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分别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农村科、社会发展科。
    (四)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的单位给予警告或撤销处理,不按时填报考核材料的单位将予以撤销。
    五、考核结果上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31日

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七一中路市政府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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