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3-30 |
发文字号 | 周政〔2018〕12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30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集团嘉奖的 决定
周政〔201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科学谋划,有效运作,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为我市2018年3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 12.45亿元,争取项目数量和资金均居全省第一位。市投资集团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在我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融资近200亿元,为中心城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集团嘉奖。
希望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集团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集团为榜样,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优势,自觉担当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为周口跨越发展增砖添瓦,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