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周科【2018】31 号)

各县 ( 市、区 ) 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

     根据《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 暂行)》(周科〔 2017 26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 明确领域方向,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 的原则,支持贫困县建设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推进人才、技术、项目、信息等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加快发展县域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经研究,决定近期在电子信息、农业、资源环境与能源、医疗卫生、材料与工程、化学化工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请各县 ( 市、区 ) 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程序

  总体上按照《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 暂行)》 ( 周科 [2017]26 ) 的要求进行组织申报、推荐。

1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报周口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 、县 ( 市、区 ) 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的重点实验室进行筛选、初审、推荐,填写汇总表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市直相关单位直接申报,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 ( 附件3汇总表附到文件后)。

     二、基本条件

1 、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
、学科特色突出,在本地区本领域科研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
、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市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少于 2 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 10 人;
4
、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 300 万元;
5
、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 的运行机制。

      三、申报材料

   周口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一式四份以及推荐汇总表 4 份,于 2018 9 7 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要求的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 1 )。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
、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
、申报市级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应组织不少于 5 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

4 、各县 ( 市、区 ) 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2 家,贫困县不超过 5 家。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区所在县 ( 市、区 ) 可增加一家。高校、科研单位、市直其他相关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2 家。

     : 徐燃   徐朝华   联系电话 :17639732889

     电子邮箱 :chaohua726@163.com                                                                       附件 1 :申报领域与方向

附件 2 :周口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附件 3 :周口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2018 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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