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28 |
发文字号 | 周政〔2018〕31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28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口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周政〔201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7日
周口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5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14号),抢抓工业互联网发展机遇,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和网络经济强市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为主攻方向,突出智能制造在“三大改造”中的引领作用,全力推动实施智能化改造,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实现“周口制造”向“周口智造”转变。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构建形成智能制造成为主流、工业互联网广泛覆盖的制造业发展格局,实现智能制造由点状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智能制造水平逐步提高。建设4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12个智能车间、5个智能工厂、1—2个智能化示范园区;通过试点示范,打造5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力争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6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40%。
——智能制造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加快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以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规模取得较大突破。
——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培育2—3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1200家工业企业、带动3000家中小企业上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重要任务
(一)两化融合体系建设推进工程。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贯标。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围绕两化融合现状识别、效益分析、问题诊断、趋势预测等,引导企业建立符合信息时代规律的管理新机制,系统推进战略转型、组织变革、服务升级,有效实现业务流程优化、组织结构调整、技术融合发展和数据开发利用,不断提升信息化环境下企业可持续竞争能力。
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组织开展各类两化融合宣贯和培训活动,分行业、分领域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由试点推广向全面普及转变。引进和培育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咨询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推动企业完成贯标认证。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 建设智能车间(工厂)。支持企业综合运用生产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智能分析和决策反馈能力,建设智能车间。引导企业针对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存储、服等环节,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定,建设智能工厂。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4个省级智能车间、1—2个省级智能工厂。
建设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紧扣关键程序自动化、关键岗位工业机器人替代、传统设备数字化改造、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管理智能化,开展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项目建设。围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医药化工、新型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智能化示范园区。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一体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合,全面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打造研发生产、质量控制、运行管理全面互联、产业链环环相扣的智能化园区。支持产业集聚区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国家智能化工业园区试点示范。到2020年,争取建设1—2家智能化示范园区。
推广智能制造示范试点。积极发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专项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在智能制造领域的领先企业创新服务,将自用解决方案提供给具有共性需求的同行业其他用户,或者将内部技术部门转型为向外提供专业化的智能制造系统方案提供商。编制示范智能车间应用案例,召开示范智能车间现场推广会,以点带面,在行业内加以推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程。 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平台资源,与本土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构建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制造企业提供基础设施、能力交易、应用软件等综合服务。依托我市制造业龙头企业,重点在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等领域,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支持有基础、有优势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向工业互联网平台转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软件普及应用,推动工业APP的研发和产业化。2018—2020年,每年培育1—2个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实施“机器换人”工程。 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以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倍增工程”为抓手,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关键岗位“机器换人”。围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等重点行业,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工艺要求严的关键岗位,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2018年起智能装备示范应用数量逐年翻番,到2020年示范应用达到100台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企业上云”专项工程。 在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改造基础上,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作为新一轮技术改造的“升级版”,分阶段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引导企业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降低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成本和门槛,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2020年,推动1200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带动3000家中小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智能装备产业升级工程。 坚持市场与技术并重、引进与培育并举,聚焦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四个重点领域,突破高速电主轴等制造技术,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及生产加工成套设备;发展智能集成化传感器。鼓励各县市区依托优势,发展特色智能装备。力争到2020年,培育2—3个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中小企业提升工程。 推进中小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将先进制造模式、系统等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渗透,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鼓励大中小企业智能制造合作创新,协同推进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创新变革。聚焦中小企业云应用,依托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专业或行业性智能制造云平台。
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鼓励中小企业基础设施上云、企业平台系统上云、企业业务应用上云,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的部署应用,降低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设计、制造、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发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集成供应链、电子商务、众包众筹等创新型应用。2018—2020年,每年推动1000家中小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育行动。 以企业智能化改造需求为导向,重点引进和培育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流程改造、安装维护、检测认证等服务。引导装备制造重点企业以装备智能化升级为突破口,加速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引导自动化、信息技术重点企业通过业务升级,逐步发展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鼓励中小型系统集成商,围绕传感与控制、检测与装配、物流与仓储、智能决策支持、远程运维服务等环节做精做强,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到2020年,培育2—3家省内领先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加快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工作,协调任务安排。督促检查主要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省工信委在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合作,强化上下联动,形成推进合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突出项目带动。 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强化政策资金导向作用,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项目资金支持。制定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政策,统筹利用市级工业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智能制造试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领域的项目,市财政给子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制造项目的信贷融资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周口银监分局。
(四)促进协同创新。 汇集各类创新服务资源,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实现创新互惠、知识共享、资源集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创新资源,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打造协同研发、测试验证、数据利用、交流合作、咨询评佔、创业孵化等公共创新服务载体。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针对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需求,开发一批成本低、部署快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产品。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五)强化人才支撑。 大力引进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城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不断壮大工业互联网人才队伍。鼓励周口师范学院、周口科技学院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建设,结合产业发展,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促进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匹配。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开展交流合作。 加大对优秀工业互联网企业、产品、服务、平合、应用案例的推广宣传力度,激发各界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支持国内知名云平合服务商与本土企业在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服务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等“引进来”和“走出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