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周口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周科【2018】63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周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将对2018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材料报送
   (一)2018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均须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填写上报《周口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二)专项验收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周口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并附《报告》后,用隔页纸隔开,与《报告》一起装订成册。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于2018年12月10日前按项目领域报送到市科技局高新科、社会发展科。同时上报电子版。逾期不报者,视为不通过验收。

    三、验收方式
   市科技局商请市财政局聘请有关领域专家组成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组,以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验会计账目、会议集中审议等方式组织验收工作。

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周口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周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二)《周口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三) 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及所涉及的有关会计账目、原始凭证等。

四、验收意见及结果使用
验收工作时间:2018年12月11日—20日。

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组提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意见,由市科技局审定后批复。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持。
  

附件:周口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样表)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54.50 KB 下载次数: 次]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