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2018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通知 (周科[2018]70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周科[2015]37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周科[2018]32号)的要求,经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核、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党组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周口市建业绿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9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为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名单见附件)

请有关县(市、区)科技局,以及园区(基地)推荐单位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力争把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成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促进农民增收的科技创业服务基地、培育现代农业企业的产业孵化基地、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脱贫致富的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

 

附件:2018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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