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 《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周科〔2017〕26号 )和 《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 (周科【 2019 】 40 号 ) 的要求,经 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专家 组 评审、党组研究 等程序 ,现 决定对 拟认定的 6家 周口市 重点实验室 予以公示,公示期 5 天(1 2 月 26 —1 2 月 30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周口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周口市科学技术局 农村科 0394-827 3763
监督电话:驻教体局纪检组 0394-8120861
通讯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招商大厦141 2 室
邮政编码: 4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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