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1日获悉,近日,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巩固、深化、拓展”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在推进前两轮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和抓好前一阶段易燃易爆两类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生产、储存硝化棉、氯酸钾、氯酸钠、液氯以及设计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的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实现硝酸铵生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排查治理的重点为硝酸铵生产企业;五类重点涉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的储存、运输等企业,以及设计爆炸性危险货物的堆场、码头、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工作中存在重大隐患和事故隐患未全部整改完成的企业。
《通知》要求,在排查治理五类重点涉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方面,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液氯企业贮槽厂房密闭情况、泄露报警装置与吸收系统联锁情况、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完好情况等。在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方面,应急管理部门要联系消防救援机构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罐区仓库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情况,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有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情况等。
对于如何开展好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硝酸铵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停产整改、产品调整、装置改造等“一企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到位。要突出重大风险精准防控,对“五类企业”摸清底数、排查问题、完善措施。要完善“消地协作”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采用“集中执法检查”“执法 服务”等方式,扎实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
据了解,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督导检查、整改验收四个阶段推进,一直持续至12月中下旬。(记者 张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