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自然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及耕地红线,3月2日,我市出台《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林(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林长制、田长制,建立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实行森林资源、耕地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
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将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一张全域网格,对全市自然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林地和耕地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2021年3月20日前,全面建立“一网两长”制,健全以林(田)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将本辖区划分若干网格,按照职责建立网格化管理队伍,制定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实现网内行政审批、批后监管、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审批、监管、执法“三融合”的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格局。
划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坚持以属地为主,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为辅,整合多方资源,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市级一级网、县(市、区)二级网、乡(镇、办)三级网、行政村四级网的网格体系;各级网划分相应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等高科技手段,对各网格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全市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分级设立总林(田)长、林(田)长、网格员。总林(田)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总林(田)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各县、市、区相应设立二级(县级)总林(田)长、副总林(田)长。同时,市、县、区和乡(镇、办)、行政村设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林(田)长和四级网格员。
一级(市级)林(田)长对市总林(田)长负责,对下级网格的总林(田)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和实地巡查,定期召开会议对分包县(市、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研究协调跨区域问题,强化激励问责,督促工作落实。 二级(县级)总林(田)长对市级林(田)长负责,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二级(县级)林(田)长主要协助二级(县级)总林(田)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三级(乡级)林(田)长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负责对村级林(田)长的日常管理,对所辖网格内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四级(村级)林(田)长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责任,与四级网格员共同做好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并上报发现的违法行为,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自然资源保护义务。各级网格员要在各级林(田)长领导下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森林和土地的利用、监管和保护负责。(记者 李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