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强化科技奖励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的精神,2021年度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奖励创新引领作用强、特色优势突出、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贡献大,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科学发现、具有重大经济社会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口市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
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为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两项,“技术开发类”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和设计及其推广应用的项目。“社会公益类”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实行推荐制度。市科技进步奖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有关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
1. 申报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者要按照2021年度周口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作为主件,其他支撑辅助材料作为附件,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
2. 申报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内容或重要科学发现,并详细阐述“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依据或科学逻辑。
三、联系方式
1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30日(由主要完成人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2、受理地点:周口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成果转化办公室(周口市东新区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1416房间)

3、联系电话:0394-8273260

附件:

(1)2021年周口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书

(2)2021年周口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

(3)2021年周口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4)2021年周口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附件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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