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发文字号 | 周政〔2021〕8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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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 2020年度全市 银行业金融机构先进单位的决定
周政〔 20 21 〕 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 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 全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服务周口发展为己任, 认真贯彻落实 “六稳”“六保”工作任务, 全力做好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在 信贷投放 、金融扶贫、支持小微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各项贷款余额 1754.69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52.63亿元,增长16.82%,新增贷款创历史新高,增幅居全省第二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在信贷投放方面表现突出的农业银行周口分行、 周口市农信办 、工商银行周口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分行,在金融扶贫方面表现突出的 周口市农信办 、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分行、农业银行周口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周口分行,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农业发展银行周口分行、中国银行周口分行、 周口市农信办 、郑州银行周口分行、建设银行周口分行,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郑州银行周口分行、农业银行周口分行、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分行等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再接再厉,开拓进取,进一步用足用活金融政策,增加信贷投放,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扎实工作,奋勇争先,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周口绚丽篇章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20 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