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部委联合发文支持屋顶光伏、储能、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月9日 住建部联合 国家能源局等 15部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县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推动区域清洁供热和北方县城清洁取暖, 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意见》还指出要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 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布局方式,统筹县城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布局, 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减少输配管线建设和运行成本 ,并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广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除此之外, 《意见》还提出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系统。鼓励县城建设连续安全的自行车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