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周口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周科〔2021〕3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科技局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挥科技成果资源集聚、辐射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周口市内地理范围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强、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具有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区、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产业技术示范区等各类园区和单位。

二、申报条件

1、近三年内基地所在单位获得市本级以上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两项,并在转化转移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基地及所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大力支持。

3、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对于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符合布局条件的基地经推荐单位或部门同意,向市科技局提出建设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申请。

(二)评定审查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周口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名单,公示后经研究确定。

(三)考核管理

市科技局对基地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对通过认定的转移转化基地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资格继续保留。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建议进行整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15日下班之前
      报送地点:周口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成果转化办公室1416
      联系人:李宝印  王凯  
      联系电话:0394-8273260

      附件:周口市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申报书

2021年周口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申报书.doc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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