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1-021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让生态文明成为美丽驻马店最亮标识,实现城市绿线、蓝线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需尽快出台驻马店绿化、水系地方法规,为我市两线依法建设、管理提供法治环境。特别是为了满足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内容第六项及第三十三项要求,需制定绿线管理办法、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为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否决项,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基本要求。
为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水利局起草了《驻马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绿化条例》《驻马店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等。
三、总体框架
《绿线管理办法》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包括:总则、划定要求、规划建设、绿地占用管制、保护和管理、附则。
《蓝线管理办法》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包括:总则、蓝线划定与审批、城市蓝线的实施、附则。
四、主要内容
《绿线 管理 办法》共十 六 条,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 —明确了城市绿线的概念、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明确部门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各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划定要求 —明确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不同层级规划应包含的内容,规定城市绿线规划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规划建设 —规定城市绿线建设要符合规划要求及管理程序。
绿地占用管制 —规定临时占用绿线的法定程序。
保护和管理 —规定绿地的管理责任。
附则 —明确实施时效、权属单位与执行范围。
《蓝线 管理 办法》共 十九 条。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 —明确了城市蓝线的概念及本办法适用范围,明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划定城市蓝线,各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城市蓝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蓝线划定与审批 —明确了城市蓝线划定的原则、审批调整程序。
城市蓝线的实施 —明确蓝线保护和控制建设要求,占用蓝线建设的限制条件及各部门监督检查职责。
附则 —明确实施时效、权属单位与参考执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