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21-029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项目 建设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21〕35号 | 关 键 词: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项目
建设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202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6日
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政务和生活服务。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省深改委《关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豫改发〔2021〕1号)、驻马店市《关于推进驻马店市民“E卡通”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驻智慧城市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制定以下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民生”为宗旨,建立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制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在政府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
2.整合资源,一卡通用。 集约建设、共享资源、简化流程、协同运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稳步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实现一卡通用。
3.集成功能,高效便民。 强化“居民一卡通”民生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和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便利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
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按照“兼顾行业标准、统一地方标准”的原则,依托政务云进行规划建设,统一认证流程、规范技术标准、完善密钥管理,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建立健全“居民一卡通”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规范社会保障卡日常运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居民一卡通”数据及信息安全。
二、建设目标
围绕驻马店市新型智慧城市“六个一”建设目标,按照“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原则,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基于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咱的驻马店”城市门户APP提供集成服务支撑,以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的全面“一卡通”应用为基础,推进社会保障卡与各类民生卡整合,力争在2023年底前实现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同城待遇”,便利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全面实现在政务服务、科技教育、医疗健康、公共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工资发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金融服务、信用服务、智慧城市等领域“一卡通”应用,逐步建立共建共享共用的“居民一卡通”服务新格局。
三、建设内容
以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为载体,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居民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及应用场景,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全市各领域的“一卡通用、一码通城”。
(一)平台建设。 在市政务云平台上搭建一卡通软硬件支撑环境,完成居民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与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咱的驻马店”APP等对接,整合我市信息化建设有关资源,实现各部门各领域信息和服务资源有序共享。
(责任单位:一卡通运营公司;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及相关单位)
(二)人社应用。 在人社领域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社保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利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人社待遇和补贴。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应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三)智慧交通。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交通出行“一卡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81号)文件要求,协调公交出行码与居民一卡通系统对接,实现“居民一卡通”在公交扫码出行,实现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在公交刷卡应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四)智慧文旅。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一卡通”应用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37号)文件要求,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应用,在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城市书房等文化服务机构、文旅消费场所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鼓励各旅游景区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凭证,实现持社会保障卡人员,按照国家相应优惠政策,享受门票优惠。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五)智慧社区。 实现居民在身份识别、门禁管理等社区生活便利服务,在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物业费、宽带费、车位费、充电桩等社区生活缴费项目,逐步实现社区养老、社区医疗、体育健身、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劳动争议调解和社区周边商户消费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卫健体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六)智慧教育。 社会保障卡加载校园卡功能,逐步实现在平安校园、家校互动、图书借阅和学费缴纳等教育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七)智慧医疗。 完成各医疗机构关于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内使用的系统对接和改造工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医疗机构预约、挂号、诊间支付、门诊取药、结果查询、自助打印等全流程使用。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码、医保电子凭证)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共享共用,推动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的即时结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等。
(责任单位:市卫健体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八)政务办理。 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政务审批和服务事项。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体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九)惠民惠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4号)文件要求,实现将财政惠民惠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卫健体委、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社保卡合作银行、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便民服务。 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水电气暖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一)公共管理。 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有效身份证件,逐步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用于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酒店住宿登记、个人资信证明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民生服务及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二)机关管理。 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在政府机关场所通行、就餐、停车等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三)本地居民优惠。 集成儿童、老人、教师等群体的本地居民优惠卡证功能,逐步实现本地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场所享受优惠。
(责任单位:一卡通运营公司;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社保卡合作银行及相关单位)
(十四)待遇发放。 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逐步实现发放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工资统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工资、政府人才津贴、就业创业补贴、退役军人事务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等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体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残疾人联合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社保卡合作银行、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五)金融消费。 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逐步实现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加油等商业领域的支付功能,探索安全便捷的支付模式,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社保卡合作银行、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六)工会会员。 通过社会保障卡和工会会员卡合作,逐步实现数据共享,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七)志愿服务。 整合志愿者服务相关卡片,作为志愿者的身份证明,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培训情况、服务时长、星级评定情况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并依据志愿服务记录享受公共服务机构相应的优惠。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十八)其他服务。 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在其他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用”功能,并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一卡通运营公司及相关单位)
四、推进步骤
为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一卡通用、一码通城”,推进步骤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1年底前。 依法确定居民一卡通运营公司,由居民一卡通运营公司建设、管理居民一卡通项目。完成居民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全面发放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补贴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等应用,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在智慧公交、智慧文旅、智慧社区等领域建设应用场景,试点加载公交、旅游、社区等“一卡通”应用。
(二)第二阶段:2022年底前。 在全市推进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文旅、智慧校园、金融服务等领域“居民一卡通”应用。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民政补贴等各类补贴、津贴发放。
(三)第三阶段:2023年及以后。 全面实现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文旅、智慧校园、智慧园区、智慧党建、工资代发、惠民惠农补贴、征信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应用场景“一卡通用、一码通城”。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为政府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实现便民、兴业、优政的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由市政府牵头成立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居民一卡通”建设工作。“居民一卡通”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大众的民心工程,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居民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我市“居民一卡通”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沟通,强化协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统筹协调部门,市卫健、医保、交通、文旅、民政、公安、城管、财政、教育、体育、金融、税务、工信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组织推进“居民一卡通”工作。各县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套制定详细完整的“居民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通报机制和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本级“居民一卡通”工作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居民一卡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三)加强管理,有序过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各部门间“居民一卡通”应用协调管理,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居民一卡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服务指南,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确保社会保障卡与各部门已发放的各类卡片之间的平稳过渡。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缴费、待遇发放等功能,创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协同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居民一卡通”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釆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居民一卡通”的定位、功能、优惠、使用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顺利推进全市“居民一卡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继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申保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姚超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罗宇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瑞红市财政局局长
王启现市民政局局长
杜玉坤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孙留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新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桂霞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主任
李向伟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牛清泉市教育局局长
张剑飞市司法局局长
王新科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翠萍市审计局局长
赵怀中市商务局局长
李俊岭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殷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刘银业市水利局局长
赵站市林业局局长
赵勇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聂云松市税务局局长
周文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
李彬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刘新红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张世翔市银保监分局局长
徐庆炜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行长
徐达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保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邓奇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王立新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驻马店市“居民一卡通”工作的统筹、督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发生职位变动的,由继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