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驻人社专技〔2021〕10号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经开区、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驻马店市 135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驻政〔2013〕58号)精神,现对驻马店市“135 青年人才工程” 201 9 -20 20 年度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选拔 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 人选 范围和 条件

驻马店市 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在 驻 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入选 “333 人才工程 ”“555 人才工程 ”“811 青年人才工程 ” 、 “ 135 青年人才工程 ” 的 各级 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纳入此次选拔范围。

申报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 本科以上学历和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 40岁 左右 ;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市战略需求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及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含1项)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

6.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四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亚洲或国内三大赛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 “135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根据《中共 驻马店市委 组织部 驻马店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的通知》 ( 驻 人社〔 2018 〕 53 号 )精神, 本次推荐工作 单独设置 产业创新类人才。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 选拔 程序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等程序进行。

各 县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市直 有关单位 主管部门 组织实施人选申报工作。 各 县区 、各单位申报的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 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基层单位一般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申报人选。驻 驻 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管委会 ) 申报人选,同一基层单位人选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 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 县区 、各单位申报的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涉密人员可不公示),报请 市 政府批准 , 由市政府向入选人员颁发 “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并每人给予一次性奖金5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 做好 人选 推荐 工作。 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 规范 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 确保 选拔工作的透明 性 和严肃性,做到 公开、公平、公正 。

(二) 各县区、各单位 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人选, 要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 “ 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 ” 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 。 要与本地、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申报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地、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地、本单位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 。 要优先申报长期扎根或服务于贫困、边远地区 ,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专家和非公领域的优秀人才 。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 市 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工作者 优先评选 。 要充分照顾行业、领域、学科平衡,避免推荐人选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领域、学科。

(三)本次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考核 体系 ,作为今后各项选拔推荐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 四 ) 各县区、各单位于 20 21 年 10月 30 日前 将推荐 人选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电话: 2814398

邮箱: zmdzjk@163.com

附件 1.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指标

2.推荐材料要求

3.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4.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

6.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

7. 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

8.推荐人选标签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21 年 10 月 8 日


附件 附件1-8.doc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