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局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培育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现 将 第九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 报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 2018年发布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执行。

(三)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四)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 、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

(五)创业团队优秀,项目法人为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

(六)至少吸纳 3人(含3人)以上就业。

(七)同等条件下,创业地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

(八)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九)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十)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十一)公司注册手续完善,有独立的对公账号。

(十二)已经享受过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等省人社厅创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十三)申报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符合(一)至(十二)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

3.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拟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做好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三)项目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显示失业状况页面的复印件,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五)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六)人社部门盖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帐。

(七)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八)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九)项目经营场所视频( 8分钟以内电子版)。

(十)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十一)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申报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一)至(十一)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2.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

3.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三 、申报 方式 及时间

申报工作统一在河南省 “ 互联网 就业创业 ” 系统里进行,省厅不收取纸质材料。拟申报企业 需登录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 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 , 进行申请。详细信息可 点击 “下载中心”,下载“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操作手册”;点击“政策查询”,下载《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及《小微企业判定标准》 , 按照操作手册及政策要求,在申报系统里填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30日12时,截止期满系统将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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