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22-010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驻马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2022〕34号 | 有 效 性: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驻马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驻政〔202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企业破产便利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驻政〔2020〕36号)中的《驻马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予以废止。即日起,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请遵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