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0001-0208-2022-01359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文  号: 有 效 性: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1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遇冷进入下行阶段,多数房地产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为贯彻落实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吸收了市直相关部门以及房地产协会、房地产企业代表和金融机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拟定了《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试行)》)。

《措施(试行)》起草过程中,我们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多渠道收集各方面意见与建议,并结合学习外地市的经验做法,草拟出《措施(试行)》初稿向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金融工作局、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等13家相关部门进行六轮意见征求并达成意见统一。贾迎战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对《措施(试行)》进一步提升完善,并经市政府政策法规室审核通过。

二、主要内容

该《措施(试行)》立足精简实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八条措施,既保持了上级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又释放出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的信号。概括来讲,该《措施(试行)》主要包括稳定市场预期、服务群众和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等三个方面:

(一) 稳定市场 预期 方面。

1、 优化用地供应结构 。 提出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并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

2、 加大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力度。 提出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 提高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 。 提出新审批的棚改和旧城改造项目,鼓励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4、 活跃二手房市场交易。 提出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且不使用二手房“掌上办”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5、 强化产业支撑。 提出聚焦“九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项目引进,建立我市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群链长制和盟会长制,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集聚,以产业为支撑,增加就业、吸引人才,促进人口集聚。

6、 为购房家庭随迁子女提供就学服务 。 提出推进购房家庭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在符合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7、 加快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 提出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

(二)服务群众和企业方面。

1、 简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 提出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民生项目进行扬尘管控,增加有效施工天数。

2、 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 提出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

3、 加大 信贷支持 力度。 提出对符合政策的房地产项目,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4、 提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时效。 提出即时办结资金使用审核;实行“无节点”随时申请拨款方式。

5、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6、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 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范围,鼓励各类企业为职工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推进组合贷款业务,各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组合贷款;凡在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照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鼓励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置业。

7、 施行购房补贴 政策。 提出自发文之日起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驻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三)防范化解风险方面。

1、 规范 房地产 市场秩序 。 提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频次,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规避预售资金监管、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2、 鼓励 房地产企业优化重组 。 提出允许企业以投资、入股或转让方式进行合作,鼓励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

3、强化舆情监测 。 提出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