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传单推销需谨慎 净水器购买防陷阱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因路边、游园推销净水器引发的消费争议案件,推销对象大部分为老年消费群体,且净水器销售方一般没有实体店,推销人员大多打着免费体验的旗号邀请消费者前往写字楼、酒店等临时租赁场所进行宣传,故意夸大净水器的功能,把净水器吹嘘成能够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 “神器”,宣称每天饮用净水器过滤的水,不但能放松精神、缓解失眠,还能治疗疾病,甚至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当消费者购买并使用了一段时间后才发觉效果并不像推销商所宣传的那样,这时想退货却为时已晚,再次拨打售后电话无人接听,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在此,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七 条之规定: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因此 面对商家的宣传介绍,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切勿轻易相信商家的夸大、虚假宣传 。

二、对于上门推销净水器者,一定要查看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包括生产厂家、经销商的证照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合格证及具体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是否有保证。

三、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之 规定 :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卫生部门的网站查询所购净水器是否获得批准。

四、当决定购买净水器时,一定要向经销商索要 正规 收款票据、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 消费 纠纷 可 及时 拨打 1231 5热线进行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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