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0001-0208-2022-03196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名  称: 关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  号: 有 效 性:

 根据安排,现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做一简要解读。

一、工作背景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规定“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常态化沟通联络,凝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8月23日,省政府、省高院印发《关于建立河南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河南省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法院联席会议精神的通知》和《省政府省法院联席会议确定的十项重点问题事项清单和落实台账》。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府院联动十项重点问题事项和五项主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8月27日,市政府组织市中院、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府院联动工作前期启动筹备会议。市中院、市司法局分别汇报了企业破产案件立案审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重点问题事项开展情况。8月30日,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府院联动工作碰头会,对建立我市府院联动机制建立进行详细分工,并进一步明确当前阶段重点工作。在充分听取市中院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各县(区)、市中院、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予以采纳,形成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四个部分,具体为:

(一)第一部分: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包括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制。

(二)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工作,分别是:1.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2.健全执法司法监督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的衔接。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和法院深化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4.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切实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和政府部门作用,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社会稳定等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开展。5.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良性互动,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6.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案件,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三)第三部分:常态化联动方式。主要包括:长效化协调会商制度、日常化沟通联络制度、信息化数据共享制度。

(四)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严格督导考核。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