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3-015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04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邮政快递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河南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邮政快递管理办法》(驻政〔2023〕2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帮助实施单位及公众更好理解该《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邮政快递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驻马店市邮政业持续快速发展, 行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十三五”期末(2020年),全市完成邮政行业业务总量39.54亿元,增幅38.25%;业务收入20.69亿元,增幅25.62%。其中,完成快递业务量1.35亿件,增幅53.38%,高于全省快递业务量增幅6.5个百分点;快递业务收入10.2亿元,增幅57.74%,全市快递业务量已突破1亿件。2022年,全市邮政行业业务总量累计完成32.13亿元,同比增长11.51%,增幅位于全省第三位,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3.16亿元。其中,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3132.06万件,同比增长21.41%,增幅位于全省第二位,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0.31亿元。 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 , 目前全市共有市级邮政企业1家,县区邮政企业11家,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203个;共有邮政速递物流、顺丰、京东、德邦、中通、韵达、申通、圆通、极兔、丹鸟等10个快递品牌,包含法人企业43家,快递分支机构195个,快递末端备案网点828个,全市邮政行业从业人员5000余人,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行业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目前驻马店市邮政管理局人员少,没有专业执法队伍,县(区)未设立邮政管理机构,远远不能适应行业安全稳定、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工作需求。
行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邮政企业担负着保障党报党刊发行、国家机要通信安全畅通等国家普遍服务的政治责任,容不得丝毫差错;同时,近年来外省市“夺命快递”、假人安检事件、用户信息泄露等问题时有发生,利用寄递渠道进行毒品、枪支、管制刀具、违禁书籍等犯罪活动急剧增加,寄递渠道已成为恐怖主义、毒品贩卖、涉黄涉非出版物的犯罪新途径。
服务民生能力有待提升。“小包裹,大民生”,网购、快递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对服务质量和时效要求更高,实现城乡邮政快递服务均等化更加急迫,快递车辆通行、快递园区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服务进社区、行业绿色发展和“快递进村”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需要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随着邮政快递业的快速发展,邮政快递业日益变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行业,为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我市邮政快递业持续、快速、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邮需要,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驻马店市邮政快递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河南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驻马店市邮政快递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二十三条。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快递业的发展、规划、建设、服务、安全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促进邮政快递业健康发展,完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问题等事项。《办法》明确了邮政快递业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邮政快递业作业流程、服务标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保障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