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24-00495 成文日期: 2024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24〕11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

驻政办〔2024〕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3日

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质的突破,突出抓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上半年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双过半”,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措施。

1. 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 挂牌成立省医学科学院驻马店基地,制定推进驻马店基地建设方案,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围绕九大产业集群,继续实施好创新主体培育“春笋计划”,推进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完善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市县联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半年,力争培育140家高新技术企业、评价入库3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创新平台体系。 积极参加省级重点实验室第二批优化重组,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全部重新入列。支持黄河实验室坝道工程医院中试基地、省地下工程中试基地、天方药业药物制备技术转化中试基地等各类平台建设。以“中国药谷”(驻马店)研究院为依托,推动建设天中实验室。重点谋划建设河南省工程防水与灾变防控重点实验室(黄淮学院)、河南省新型储能电池技术重点实验室(鹏辉电源)等高能级平台,上半年,力争全市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家、重点实验室10家,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平台60家。建设提升“智慧岛”科技服务能力,积极引进科技型头部企业在“智慧岛”落户。(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示范区管委会、市豫资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落实科技助企惠企政策,严格落实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标准,积极争取省惠企财政经费“直通车”制度试点,上半年,力争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20亿元。落实《驻马店市选聘博士总工实施方案》,开展“百名博士进百企”活动,推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认真落实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不断扩大信贷规模,降低融资成本,聚焦“九大产业集群”培育,开展多层次政金企对接活动。合理把握信贷投放力度和节奏,信贷投放要“适度靠前”,积极配合财政政策和社会政策,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和重点群体创业的支持力度,确保上半年银行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完成全年任务50%以上。(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驻马店分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创新提质发展高等教育。 组织参加全省本科高校“院办校”改革推进会,实施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第二批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市教育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专精特新细分领域产业链。 健全“9 15 N”重点产业群链推进机制,落实省专精特新细分领域产业链专项方案。制定15个产业链负面清单,严格项目准入,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针对性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突出做好“临门一脚”技术突破和转化工作。落实省重大技术装备标杆培育和管理办法。(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 通过全市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选择5个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以上蔡县邵店镇为试点,打造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加快推进高新区平煤神马、三峡鹏辉汝南、华能驿城区等30万千瓦省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激活平台经济新动能。 落实省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我市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建立平台经济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我市重点平台企业清单和引进重点平台企业清单,“一企一策”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依托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建设一批集网上信息发布、交易支付、商品体验展示、物流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跨区域商品交易平台,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持续提高助企服务专业化水平和个性服务精准度。开展重点产业链领航企业培育,争取认定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完善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单和易退库工业企业清单,“一企一策”开展跟踪帮扶和专题辅导。上半年,力争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市工信局等部门负责)

10.加快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落实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争取物流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积极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落实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重点产业群链针对性培育一批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国家和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建设,新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加快推进“快递进厂”工程,深度嵌入供应链产业链,持续深化“快递进村”提升行动,积极引入直播带货等消费场景,深入推进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上半年,力争全市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增速及快递业务量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落实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做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评价和考核晋级工作,落实省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培育办法,在集群发展、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区培育,争取遴选建设一批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积极协调高新区在国家开发区名录库调整时,列入国家开发区名录库;做好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工作。(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

12.深化数字化、绿色低碳转型。 深入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提速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力争上半年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速达到20%以上。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落实“数据要素×”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和省、市、县三级业务专网整合。健全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开展“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培育,加快实施重点领域4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引育一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落实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行动方案和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规模化开发行动方案及工业企业、增量配电网类、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落实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全面落实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生产和消费有效衔接,落实省工业、建筑、市政、交通、标准等领域专项实施方案,执行第一批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强制性标准等3个目录,落实省推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重点用能行业实施节能诊断,组织重点设备制造行业对接交流、消费品展销会等重大活动,积极推广我市优势设备产品和耐用消费品。发挥我市市场规模优势,吸引品牌企业在我市布局建设生产基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 落实重点项目“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开展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筹备全市第十三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争取在库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分别达到70%、40%、50%以上。围绕省下达的前三批增发国债项目和超长期国债项目清单,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抓紧完善前期手续,确保项目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国债资金支付率达到50%。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项目建设,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专项债券项目要在发行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开工。加大重点项目入库纳统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力争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年度目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项目。 认真研究超长期国债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落实省出台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机制化、体系化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接续机制。及时跟踪项目申报、审核标准、资金安排方式等具体政策,提前开展项目储备,为后续资金争取创造条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 6 .提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沈丘至遂平高速公路驻马店段建设进度。积极推进确阜高速、上淮高速、G107东移改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扎实开展响水潭、竹沟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纳入国家规划,积极协调国家和省能源局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二季度实施我市第二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开展驻马店市第三届电商直播大赛、第六届双品网购节等活动,不断创新消费场景。支持各县区抢抓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加大家用电器、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调动商家让利促销,扩大市场消费,积极引进电商结算中心,上半年,力争全市车辆购置税和商业增值税增速居全省前列,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年度目标。(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8 . 不断壮大文旅产业 。 参加2024全省文旅文创发展大会,开展“神州春色”国内旅游宣传推广等旅游促销活动,大力推介我市旅游线路产品,继续实施省外游客来驻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奖补政策,持续释放端午节等节假日文旅消费潜力。落实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和奖励办法,积极争取认定省级夜经济集聚区,推进夜间消费场景迭代升级。(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 9 .着力稳定外贸基本盘。 重点抓好泰普森、中集华骏、骏化发展、天方药业等企业对进出口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应出尽出。推动泌阳县食用菌、西平县农业机械、西平县服装、确山县文化体育用品(提琴)等4个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夯实更具优势的开放平台基础,上半年,力争全市货物贸易完成41亿元,进出口增长达到年度目标。(市商务局、驻马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落实国家重大战略。 落实省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战略的落实举措,认真落实《新时代河南省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开展重点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清单化推动重点任务落地。深入推进重点产业领域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深化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落实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办法,谋划推出一批牵引性、标志性改革事项。深入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健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落实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专项方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2 .培育枢纽经济新优势。 参加第二届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积极引进拼多多、阿里速卖通等“全托管模式”跨境电商龙头企业集散基地项目。依托我市优势产业、物流园区和交通基础设施条件,重点打造四大区域物流枢纽片区。落实全省高铁物流发展规划,积极对接省支持高铁货运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枢纽经济先行区试点。(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3 .强化“双招双引”。 充分发挥四个外资专班作用,落实《河南省外商投资指引(2024版)》,深入实施驻商驻才回归工程。积极参加大湾区文旅投资中原行、粤港澳大湾区知名台商协会和台资企业进河南等交流活动,加快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上半年,力争实际使用外资达到900万美元。开展高校“直通车”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参加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举办“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恳谈会。以产业技术创新为方向,培养引进以两院“院士”、中原学者为代表的一批顶尖人才团队,上半年,力争柔性引进院士3-5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4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全面推进城市体检,争取城市更新试点,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024年上半年老旧小区改造开工量、各类管网改造达到年度计划的50%。(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5 .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 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大先进制造业和养老、托育等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力度,2024年上半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82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5.88万人以上;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2024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以上。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落实各项惠企促就业政策,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6 .千方百计抓好 农业 生产。 因苗制宜实施麦田分类管理措施,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强化条锈病、赤霉病、“烂场雨”防范,及早谋划“三夏”生产工作,确保夏粮丰产丰收。落实省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2023年结转项目,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畜产品存、出栏规模,确保畜牧业增速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7 .突出抓好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建设。 全力打好打赢“保交楼”攻坚战,基本完成两批专项借款项目交付,加快征收安置问题项目整改,力争2024年上半年交付率达到90%以上。稳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已拆迁区域土地有序出让,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健全合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确保“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落实省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分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驻马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8 .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健全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体系,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定期排查机制,开展“三保”支出预算年度审核工作,持续加强县级“三保”风险监控。落实省出台的支持农信社系统稳健发展指导意见。(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驻马店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驻马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9 .强化能源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 落实全省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能源电力保供工作指引,制定全市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能源电力保供方案,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机组发电出力提升、需求侧负荷管理,确保迎峰度夏高峰时段电力可靠供应、电网安全运行。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抓好设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对41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进行周监测,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加大夏粮收购监督力度,推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有效落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坚决杜绝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123”和“321”防汛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落实应急措施。(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季度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期,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作为,在本措施印发10日内出台配套措施,推动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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