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水泥行业2023年度企业能耗指标专项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252号)和《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尽快核查电解铝、钢铁、水泥等行业能源消耗标准的函》(驻发改函〔2024〕3号)等文件要求,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13家水泥企业(含粉磨站)2023年度能耗指标开展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对核查情况如有异议,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方式:技术创新科 0396-2982810                         煤炭管理科 0396-2912090
        附件:驻马店市水泥行业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汇总表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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