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2024-01440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2日 | |
名 称: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 ||
文 号: | 豫人社办 〔2024〕101号 | 有 效 性: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税务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审计局、税务局:
为做好 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经批准,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4年 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300%)。
2024 年 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