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1401-2024-0165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
名 称: | 积极化解营销纠纷 有效改善营商环境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今年以来,汝南县营销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服务地方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积极化解营销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及早计划,积极推动。按照县里部署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结合县域实际,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排查到位、化解到位、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机制到位“三到位”要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是加强联动,完善机制。为提升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工作成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汝南县进一步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强化经营者责任,推进社会共治,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及时解决营销纠纷,在全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创新方式,加强宣传。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调委会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警示等信息进行大力宣传,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提高消费者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实现事后维权向事前防范转变。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明规范化办案流程。做到“有诉求、有证据、有过程、有结果、有档案”,以达到“责任明、双方服、效果佳”的效果。
截至目前,汝南县营销纠纷人民调委会已调解消费纠纷案件16起,有效防止营销类矛盾纠纷争议激化升级,维护了消费者权益,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