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臭椿》等361项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废止《臭椿》等 361 项市地方标准,并予以公告。

附件: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doc


驻马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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