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5 年 12 月 18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5 〕 71 号), 2017 年 5 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 2017 〕 17 号 )。根据王新伟市长、田海涛副市长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情况,知识产权局起草了我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依据及参考

该意见参考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5 〕 71 号)、《河南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豫政〔 2016 〕 66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 2017 〕 17 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以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重点,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为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科技支撑。

2. 基本原则

( 1 )坚持创新突破。以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突破不利于知识产权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示范。

( 2 )坚持高端引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全市重大需求,集聚高端要素,培育高端产业,打造创新高地,发挥区位优势和先发优势,紧紧依靠知识产权驱动产业优化升级,引领发展方式转变。

( 3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市场化配置创新要素、实现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根本作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 4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促进,集聚全市资源,坚持点线面结合,市、县联动。坚持先行先试、分步推进,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有较大增长,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突破;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权,版权拥有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企业,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面优化,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全市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任务

依据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安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财教〔 2016 〕 17 号)和省内一些地市的财政奖补措施。针对专利导航、质押融资、中介机构等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支持。

1.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构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 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构建知识产权高效维权援助体系。

3. 推进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发展评价机制,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

4. 推动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市、区),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合作平台,服务经济发展。

(四)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主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浓厚氛围等手段措施,来保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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