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1月16日
安阳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为落实《安阳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智能化改造
(一)重点支持钢铁、煤焦化、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医药、陶瓷等传统行业的智能化改造,对市级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30 %软硬件投入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经市认定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
(三)支持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对获得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四)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机构加强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面向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纳入市重点培育名单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200万元,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补100万元(项目纳入市重点培育名单后,先给予补助总额的50%;项目通过验收,再给予补助总额的50%;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全额收回)。
三、支持开展试点示范
(五)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智能制造和系统解决方案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六)对获得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制造业与互联网创新典型案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七)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支持企业上云
(八)支持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的模式,使用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等资源服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一协调基础电信运营商达成合作协议,降低我市企业按需使用云资源及云化软件费用,整体优惠比例不低于30%。
(九)对上云企业,按照实际补助“企业上云”费用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