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7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县(市、区)推荐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其中第一批截止时间为5月26日(星期一),第二批截止时间为7月21日(星期二),第三批截止时间为9月16日(星期三)。
四、工作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确认后进行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网上提交。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及时通过网络提交。
(四)提交申报材料。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企业将申报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寄送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五)审核推荐。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将材料、推荐文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各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以及知识产权明细表、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电子文档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详细情况请登录“河南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查询。
(二)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附件: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魏作强 王海波
联系电话:3665515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371-65721369
安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