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阳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安政重点〔2020〕5号

关于印发安阳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名单共列重点建设项目215个,总投资1831.5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408亿元。其中省重点建设项目31个,总投资535.9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27.4亿元;市重点建设项目184个,总投资1295.6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280.6亿元。

各县(市、区)重点项目数量分别为:林州市22个、安阳县(示范区)12个、内黄县21个、汤阴县35个、文峰区(高新区)18个、北关区13个、殷都区24个、龙安区14个,市直单位项目56个。

重点项目事关全市和区域、行业发展大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作为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发展短板、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举措,作为推进“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的重要抓手。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安政〔2012〕5号)、《关于印发安阳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8〕1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审批服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8〕252号)等文件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行业主管单位,要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对照年度建设目标抓好建设责任细化分解和督促落实;要落实领导分包项目,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帮助项目单位化解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的要求,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等措施,不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率,为加快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各级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单位,要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的要求,主动对接项目,努力把有限的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向重点项目倾斜、集聚,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强力支持。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手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科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建设、按期建成,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月报信息,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加强协调调度提供可靠参考。

附件:1、安阳市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doc

     2、安阳市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doc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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