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河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豫工信办联产业〔2020〕73号)要求,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 9 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2.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 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动态调整的市级单项冠军储备库,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建立本地单项冠军储备库,将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形成梯度培育体系。通过省工信厅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初审的企业,自动进入省级、市级单项冠军储备库。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 4 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四)突出产业扶贫。鼓励贫困地区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示范引领支柱产业发展壮大,进而优化产业结构,激活县域经济,助力完成我市脱贫攻坚任务,对贫困地区的冠军潜力企业应优先推荐。
(五)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 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六)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 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 2);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初审工作。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对第五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5月30日,请将第五批企业自愿申报材料(纸质一式5份,电子文档U盘一式3份),连同正式初审推荐上报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武巧焕 3233016
报业大厦13楼工信1310室(政策法规科)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2.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3.企业承诺书(格式)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