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20〕3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科协,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举办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科协决定举办2020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0年8月23—29日。
(二)主题
科技战疫创新强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号召全市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科技战疫为重点,展示科学技术对战胜疫情的重要支撑作用和系列成果,展示科学普及在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识疫、科学防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创新强国为核心,展示科技创新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等中的显著成效;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展示科学普及工作和科技活动周20年成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二、主要内容
1.展示科技战疫成效。展示疫情防控技术与装备;展示科普工作在普及抗疫知识方法、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科技战疫先进典型,讲好一线抗疫故事。
2.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展示科技重大专项成果,特别是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彰显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推进研发中心、科普基地、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
3.体验美好生活活动。展示科技创新对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成效。针对公众关注的科技热点,开展科普讲解、实验演示、示范传授等活动,普及基本科学知识和常用技术方法。面对公众多样化科技需求,举办互动性、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科技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科普惠民活动。
4.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提供精准技术帮扶活动。加强农村科普资源和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助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20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活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的科普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各部门于9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政法科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 3分钟)。对2020年度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将推荐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政法科
联系人及电话:乔卫杰 3665513 13673031303
电子信箱:kjjzfk@163.com
地 址:文明大道833号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