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大力营造关爱企业家良好社会氛围,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激励广大企业家放心大胆干事创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安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依据《安阳市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计划》(安政办〔2020〕9号)有关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社会公认;

(三)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以及厂长)。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公众形象;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对全市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在今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3.有强烈的创业创新精神,至今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对企业发展起核心引领作用,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行业认可度高;

4.所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规范,依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积极扩大就业岗位;有健全的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会组织,按时支付职工薪酬,重视劳动保障,维护职工权益,劳动关系和谐;

5.企业家及所在企业未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或者失信系统,所在企业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事故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评选“十佳成长型企业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所在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纳税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量及增速较大;

2.所在企业近三年科研人员占比、研发投入、核心知识产权、研发平台、成果转化等指标领先,具有较好成长潜力和发展前景。

四、评选方式与程序

(一)推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评选活动方案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推荐本区域内(含央属、省属等各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参加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8名。

被推荐参评的企业家应当填写推荐申报表和主要业绩事迹材料(限3000字以内)。被推荐企业家人选经有关部门确认无影响参加评选的因素,且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8月18日前上报市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评选活动委员办公室(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

市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评选活动委员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的单项企业家人选,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提出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建议人选名单。

(三)评审

市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评选活动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评审会议,对通过推荐、初审的企业家建议人选进行审议,形成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候选人名单,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四)审定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将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安阳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

(五)表彰

对公示无异议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表彰通报,召开大会为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颁发荣誉证书,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所推荐的企业家人选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社会公信度和认可度高。

2.参评企业家及推荐企业必须恪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申报推荐信息及佐证材料,保证各项数据信息及佐证材料全面、客观、真实、可靠。

3.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获得功勋荣誉的,按规定程序撤销荣誉称号,收回其荣誉证书等,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评选工作组(市科技局)

联系人:魏作强,电话:3665515,邮箱:ayskjjgxk@163.com。


附件:安阳市年度“十佳成长型企业家”推荐申报表

                            2020年8月4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