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及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简称风险补偿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投入、成长快、轻资产的特点,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 依据我省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风险补偿办法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为政府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及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的概要总则、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合作组织、支持对象、风险金补偿、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相关负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为:
第一部分是总则。 主要明确了制定风险补偿办法的依据,政府运作风险补偿办法的模式,风险金的总额度,风险金的来源等
第二部分是管理机构职责分工 。主要包括:一是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每年定期在安阳科技网公布风险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白名单和当年风险金总额度,设立风险金账户,联合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确定合作组织,协调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与合作县区签订协议。二是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本级财政风险金,负责县(市、区)财政风险金的清算。三是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积极引导银行、担保机构开展风险金贷款(担保)业务,配合市科学技术局做好白名单企业信用、贷款情况核查工作。
第三部分是合作组织。 主要包括:一是合作组织的确定以及签订详细合作协议。二是合作组织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合作组织独立开展审贷业务,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以及宣传推广。三是合作银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当具备专业稳定的运营团队以及合理的贷款规定。四是合作担保机构应符合的基本条件。担保机构应具备成熟的运作模式和良好的资产状况,正常经营且注册资本金在 3000万以上,合理的担保规定。
第四部分是支持对象。 主要包括:一是风险金支持的企业应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安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企业、企业法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企业正常运转半年以上,获得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二是风险金优先支持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引智示范基地企业、有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有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有各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省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一年内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三是风险金不支持的情况,企业申请风险金支持贷款前一年内,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偷税漏税等情况。
第五部分是风险金补偿。 主要包括:一是风险金补偿的范围, 风险金在合作组织先行赔付及追偿之后,只对贷款本金损失进行补偿,利息、追偿成本及罚息等不在风险金补偿范围。二是风险金补偿程序实行触发机制和补偿依据。三是风险金补偿的具体规则和补偿比例。四是风险金补偿比例以贷款逾期日各项数据确定补偿比例执行。五是合作组织自主确定每笔贷款(担保)额度。如无特别公布,原则上单户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第六部分是工作流程。 主要包括:一是申请风险金支持贷款(担保)的具体流程。二是风险金补偿具体流程以及实行触发机制,政府部门不再对每笔补偿进行审核,只进行备案。三是县(市、区)分担风险金补偿的具体流程。
第七部分是监督管理。 主要包括:一是市科学技术局有权不定期对备案补偿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根据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二是当合作组织风险金贷款(担保)损失比例超过贷款(担保)额度 15%时,市科学技术局有权立即中止该组织风险金相关业务。三是合作组织有权依据本组织已公布规则提前结束风险金支持贷款(担保)业务,追讨本息,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经济责任。四是引发风险金补偿的企业3年内不能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财政支持项目。五是市科学技术局每季度定期对风险金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补偿超过一定比例或工作成效不显著的合作组织,有权取消合作组织合作资格。六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在推行此办法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合作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履行了职责,不应由于产生风险金补偿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部分是附则。 主要包括:一是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任何企业不得在同一笔 贷款(担保) 中同时享受本办法和我市其他类似政策。二是 本办法由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链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及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