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及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21〕62号)和《安阳市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财教〔2018〕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两类:一是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二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一)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

具体包括科技攻关、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三类。主要聚焦我市主导工业、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生命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社会公益性研究,从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等公益性行业发展的科技问题,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增强项目针对性和实用性,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具体包括科技开放合作、产学研。主要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等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企业提出需求,先期开展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鼓励事业单位协同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二、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包括经费支持和指导立项。经费支持项目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预算统筹安排。

注:市城区:文峰区(高新区)、北关区、龙安区、示范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殷都区按(安政〔2020〕8号)文件执行;省直管县: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由所在地财政承担。专项资金的支付方式按照财政事权、财权划分执行。

三、申报条件

项目应严格按照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安阳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服务民生公益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复杂决策问题,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已承担有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项目征集发布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上年度纳入研发费用统计范围但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高校、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等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

(一)重点研发与推广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安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其中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主持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必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合作单位应为境外依法建立/注册的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且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申报时双方应签署科技研发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应为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有效协议;合作方签约人应为国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国外创新团队指依托国外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建立的科研团队或科研机构),协议书要明确合作双方各自对所申报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事宜;所申报项目组成人员中应包括合作方人员。申报单位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中英文对照的科技研发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应为项目承担人或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与国外创新团队负责人签署,中方单位由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其协议真实性,外方单位无签署方公章的,需出具协议签署人与签署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合作协议应涵盖国合项目申报的内容,协议有效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2.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注重项目质量,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2026年,将继续实行网络评审方式对项目评审,评审系统按领域自动进行项目分组,项目领域请慎重选择。网络评审结果将是立项、资金支持重要依据,请注重申请书填报质量。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3.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个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在符合评审条件下,根据申报时间只安排第一个项目参加评审。

4.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

5.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项目单位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6.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应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同时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并在公示后报送佐证材料。

四、组织方式

(一)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主管部门(单位)申报。

(二)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根据单位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投入及基础研究支出等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具体限项名额见申报指南。

五、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申请个人帐号登录“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aysti.net:8082/)”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帐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二)审核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审核推荐项目,并按时间要求提交至市科技局。

六、填报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6年3月6日8:00至4月22日18:00,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申报个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准备工作;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24日18:00。

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市科技局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因限时申报,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七、申报事项咨询

(一)项目指南咨询

规划科:3665512;

高新科:3665515;

成果科:3665517;

农社科:3665516;

合作科:3665520;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科创服务中心:3665591;

(三)申报工作咨询

1.科技局规划科:3665512;

2.财政局科技与企业科:5109179;

附件:关于征集2026年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doc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26年3月4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