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2026年上半年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 (安科〔 2020〕27号)规定,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对 完成日期在 20 2 6 年 5 月 31 日 以前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了结项验收。 验收结果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网络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将 结项验收 结果 通报如下:

一、结项验收 整体 情况

根据 项目 任务书完成时间约定,本次应结项验收项目共 63 项 (其中 6项已提前验收 ), 提交结项验收 材料 的项目 47 项 ( 其中 2 项为提前验收项目 ),提交延期申请项目 12 项,均符合验收和延期条件。 经专家组评审,提交的 47个项目中,通过结项验收项目44个,暂缓验收项目2个,不通过验收项目1个。

二、工作要求

1. 通过验收的项目, 参照 《 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 》( 豫 财 科 〔 20 21 〕 57 号) 文件规定, 结余资金 留归 项目承担单位 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 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

2 .暂缓验收的项目,依据《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安科〔20 20 〕 27 号)文件规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后可再次提交结项验收,整改期不超过三个月(以文件下发时间开始计算)。

3. 延期验收 的项目,要 加快实施进度 , 做好 下 次 集中结项验 收准备 。

4.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通报批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三年内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收回结余资金。

 

文件下载:安科29—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2026年上半年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的通报.pdf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 2 6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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