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城市发展要求,巩固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成果,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层次,现将《2020年鹤壁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鹤壁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鹤壁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循环经济薄弱环节,提升循环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巩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成果,加大督导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完工投产投用,示范期项目年底清算率达到100%;2019年支持的示范项目年底完工率达到70%,2020年计划新开工示范项目10个,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循环型体系建设,壮大循环经济发展规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过程、全方位推进节能减排,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省定目标。
二、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循环经济薄弱环节项目建设,打造亮点工程,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
(一)持续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1.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收储运体系,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供汽管网建设,改变传统工业能耗方式,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能效水效、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对标提升活动,发展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
2.蓝天碧水工程。完善城市污水、雨水管网建设,改造提升城市雨污分流系统,拓宽中水利用渠道,改善出境河流断面水质开工建设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污泥处置项目,淇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碳化工程项目,实现垃圾、废水、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3.推进示范期项目完工验收清算。示范期我市共实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158个,清算项目101个,在建项目3个。扎实做好在建项目推进,完工项目清算工作,2020年年底示范期项目清算率达到100%。严重滞后项目资金收回统筹。
4、科学合理使用清算结余资金。与县区示范期项目清算率挂钩,清算率不超过80%的县区,不再启动项目支持。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静脉产业园等园区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2020年底前新支持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上台阶。
围绕河南省支持鹤壁市高质量发展意见精神及分工,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处室对接。
1、推动城市静脉产业园建设。深入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以静脉产业园建设为切入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生活系统和生产系统循环链接共生体系,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处理和再生资源利用深加工项目建设,提高垃圾和污泥的处理水平,推广资源节约先进经验和技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赞宇生态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宝山产业集聚区智能化园区平台建设项目,提升对外窗口形象。加快各类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资源共享、废弃物集中处置,鼓励用水单位使用再生中水和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把中水管道建设列入城市基础建设范围中,支持中水使用设施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全覆盖。
3、壮大循环经济发展规模。持续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畜禽加工、养殖粪便、农业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循环经济亮点工程,提升固废规模化、集聚化利用水平。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引导产业集聚区根据自身优势,采取“区中园”的形式,创建1-2个由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型企业配套、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
4、促进产业融合互动。推进煤电化材等行业开展横向链接,推动企业按照循环型生产方式组织生产,提高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评价对标工作,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浚县、淇县为重点推动工农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开展工农复合型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
5、完善循环经济社会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政府机构带头启动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倡导低碳生活,推广绿色出行,提倡绿色消费,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力治理白色污染,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三)完善落实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制度
1、落实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差别化水价政策以及树立节电节水标杆等措施,落实生活垃圾收费政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探索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落实相关的财税优惠激励政策和土地优惠政策。
2、资金引导。针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领域。
3、强化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环境监察执法,加大对违法用能、排污单位的查处力度。研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办法和措施,推进节能低碳监督管理信息化,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测预警制度,定期发布任务进展情况晴雨表,适时启动高耗能行业限产,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协调。继续发挥领导小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加强工作督导,灵活运用短信、微信、现场督导等方式,对项目进展慢、配套资金不到位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在建项目早日完工,完工项目尽快验收清算,尽早投产见效,确保国家资金安全使用。
(二)加大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媒体特别是用好新媒体,普及绿色消费知识,推介绿色产品。在全国节能宣传月、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大力倡导节约资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模式,从源头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思想意识。
(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问责机制,对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工作要点》作为年底县区专项工作考核的依据。
附件:鹤壁市2020年度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鹤壁市2020年度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
任务分解表
序号 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建立循环经济指标统计体系,测算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等循环经济指标。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2 继续组织落实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利用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工作。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3 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引导企业生产再制造产品。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各县区
4 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废旧轮胎、橡胶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循环化水平。 市发改委 浚县、山城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5 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处理项目建设,壮大循环经济发展规模。 市城市管理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6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
7 实施乡村振兴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
8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虫、物理防虫等新技术,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统计口径变化)。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
9 落实《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垃圾分类回收试点。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建局、市事管局、各县区
10 落实《鹤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
11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争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各县区
12 探索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市城市管理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
13 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标准;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达到10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各县区
14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中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引导重点行业降低产品单位能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
15 引导企业节水生产,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不超过46立方米。 市水利局 市工信局,各县区
16 加强农业节水措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94。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17 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 市水利局 市城管局、各县区
18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回收站点规范化工作,认定一批规范化回收站点。 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19 建立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纸、废塑料橡胶、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商品回收统计制度。 市商务局 市供销社、物资集团,各县区
20 完善全市公共机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和运营,发挥平台效益;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节水预警分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发改委、水利局
21 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率,加大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绿色出行比例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
22 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企业运行的各环节,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鹤煤集团
23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6个(已清算27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11个。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以静脉产业园建设为载体,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等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事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
24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7个(已清算3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2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以益民糠醛为载体,开展工农复合型示范工程建设。 浚县
25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7个(已清算19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2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整合县域内畜牧养殖企业,实施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改造,提升畜牧循环经济园区发展水平。 淇县
26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9个(已清算12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3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把循环理念融入东区高标准建设。 淇滨区
27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13个(已清算4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2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推进石林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山城区
28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7个(已清算7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1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废物集中处置。 鹤山区
29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1个(已清算3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着力打造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 开发区
30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2个(已清算8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2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推进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完善煤电化材循环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基地。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31 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期项目完成清算5个(已清算7个),2019年示范项目完工1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把循环理念融入南部片区建设。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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