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鹤壁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规定,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2020-2021年度鹤壁市标准化项目奖励的申报、评审工作,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标准化项目进行了审核,并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奖励单位、项目及奖励金额公示如下:
鹤壁市明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创建的《浚县特稀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拟奖励3万元;淇县百米千椒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的《淇县大红袍花椒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拟奖励3万元;淇县商务局(淇县商务稽查大队)主导制定的《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基地)建设与经营服务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1项,拟奖励5万元;鹤壁元昊化工有限公司主导制定的《硫化促进剂 N,N'-二甲基- N,N'-二苯基秋兰姆二硫化物(MPTD)》、《硫化促进剂 双(O,O-二丁基二硫代磷酸)锌(ZDBP)》、《硫化促进剂 双[O-丁基-O-(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锌(ZEHBP)》3项行业标准,拟奖励15万元;国家镁及镁合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导制定的《镁及镁合金铸锭纯净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1项,拟奖励10万元;国家镁及镁合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与修订的ISO26202:2019《镁及镁合金-镁合金牺牲阳极》国际标准1项,拟奖励10万元。
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3358826。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市场监管局416房间。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