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解读

【部门解读】《鹤壁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9日10:33 来源: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壁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理解《方案》主要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编制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的通知》(豫发 〔2019〕31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源头风险突出、监管基础薄弱、机制体制不完善等问题,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022年1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攻坚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省政府食安委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全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对进展情况开展跟踪评价,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由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编制《方案》。

二、《方案》总体要求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方案》重点任务

《方案》聚焦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凝练出12项重点任务。

(一)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行动。一是建立健全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及“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营养健康等科普知识宣传。二是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基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源性疾病防治管理体系。三是组织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培训,提升标准管理和风险监测水平。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一是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率100%;落实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制度,严防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污染农用地。二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三是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隐患动态清零,保障农灌水质安全,实现水域长制久清。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一是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农药兽药减量。二是强化畜禽、水产品绿色养殖,推进现代养殖方式发展。督促养殖者改善养殖条件,实施标准化改造,加强水产、肉鸡、蛋鸡兽药使用管理,降低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风险和使用量。三是加强安全用药宣传,让种植养殖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意识,纠正常规农兽药可随意使用的错误认识。四是加强常规农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查,强化分析研判,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加强限用农药监管,结合国家公布的淘汰高毒农药名录,及时更新禁限用药物清单,指导种植主体停用禁限用药物。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一是全面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二是净化荧屏声频,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大众传播媒介虚假宣传、发布违规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发挥公益广告的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一是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二是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切实规范提升农村食品经营者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从严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突出重点,督促大型以上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旅游景区(点)、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集体聚餐点、小餐饮店等餐饮单位落实提升行动要求。三是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四是推行“互联网 明厨亮灶”,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措施。五是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一是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计划,确保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达标。二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三是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四是运用“互联网 ”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五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规使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一是按照“清理整治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工作总基调,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食品“三小”登记备案监管全覆盖,日常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6S标准化管理得以全面实施,散、乱、差局面实现彻底改观。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小餐饮集中经营和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三小”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三是深入开展提升、创建活动,推进地方特色、名优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一是全面实施网络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强化政企合作,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二是严格实施网络订餐平台提供方和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三是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专项整治,加大农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餐饮行业等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二是持续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扩大“互联网 明厨亮灶”覆盖面。三是落实我市义务教育贫困家庭资助计划,保障学生营养健康。四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五是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

(十一)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一是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六大提升行动”,加强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进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四化”方向,增加优质粮食供给量,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是持续提高粮食生产与流通社会化专业服务能力、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与品质溯源能力、品种品质品牌市场竞争力,打造一批省内外知名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到2024年底,全市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65亿元。

(十二)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进口食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

四、《方案》保障措施

为保障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方案》提出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统筹解决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突出行业特点,深入推进实施。二是强化执法办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三是提升治理能力。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四是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发掘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内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新格局。五是实施跟踪问效。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对进展情况开展跟踪评价,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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