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2〕15号)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区积极组织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鹤壁市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单位,请分别按照省通知附件 1、2、3 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 3 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由各县区汇总申报材料并出具推荐文件及汇总表报送到鹤壁市科技局506室,申报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的单位,地方管理高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后,再分别报送省科技厅、教育厅。

(二)审核推荐。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拟推荐的相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申报类别分别汇总形成各类孵化载体申报汇总表,并出具推荐函,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确保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和报送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三)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 9 月 2 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表和推荐函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506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0392-3328151

电子邮箱: hbskjjgxk@126.com

报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 203号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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