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鹤壁市重点行业阶梯电价甄别核查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 明电〔2018〕99 号),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推动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要求, 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委托 市 节能监察 中心对全市8家水泥企业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 进行了 现场 核查 , 其中:鹤壁市三鑫水泥有限公司、淇县大正水泥有限公司 2021年度停 产。

通过 核查 , 全 市 6 家水泥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全部达到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的要求。 现将甄别核查结果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 22 年 9 月 13 日至 19 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32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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