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鹤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18:26 来源:鹤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机构改革需要和防范化解灾害事故风险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应急局起草了《鹤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充分征求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2年6月22日,市政府印发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鹤政〔2022〕9号),规范了我市“1 4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各成员单位立即行动,迅速修订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我市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在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原有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鹤政〔2012〕32号)距今已十年,其中内容已不适合我市现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为更加科学应对我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市应急局修订了《预案》。为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市应急局组建了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聘请预案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初稿完成后,征求了相关市领导和市安委会35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并采纳3条建议。

二、适用范围

我市境内全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明确编制依据、事故分级标准、突我市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概况和工作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依法依规,科技支撑作为工作原则处置我市境内全部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承担,指挥部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秘书长及成员组成,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决策、指导、协调、应对等工作。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

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鹤壁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确定。

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时,视情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治安保卫组、信息舆情组、善后处置组、技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等9个职能工作组。

第三部分是预防、监测与预警。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等,应针对本区域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第四部分是分级响应标准和原则。发生一般事故,由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事故,由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启动Ⅱ或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

初判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原则上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

初判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在迅速启动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的同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第五部分是响应行动。包含信息报告内容和方式、分级响应行动、抢险救援行动和人员防护、规范信息发布和事故调查评估。

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要求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总结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救援工作改进建议,完成救援总结报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并同时抄送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或企业(单位)要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从队伍保障、专家技术保障、物资资金保障、通信信息保障、医疗救护保障和交通运输保障,对做好应急处置提出了相关要求。

第八部分是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及时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宣传;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部分是表彰与责任追究。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责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部分是附件。制定了“鹤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有利于事故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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