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暨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按照《鹤壁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鹤科〔2022〕37号),现决定开展2022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

坚持“四个面向”,项目需求应聚焦鹤壁市“四优三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实际需求对接,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需求方需填写鹤壁市“揭榜挂帅”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2),并由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分领域报送市科技局产业科审核。技术攻关类主要由鹤壁市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成果转化类主要由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提供比较成熟且是我市产业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

截止时间:本批次2022年11月14日,以后常年受理。

二、发布榜单

市科技局组织行业专家对技术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类项目的需求进行论证遴选,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或推广难度较大、辐射带动作用好的项目清单,统筹确定后向社会张榜发布。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

三、揭榜要求及流程

(一)揭榜要求

技术攻关类:由市内外内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进行揭榜攻关。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聚焦事关鹤壁市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围绕制约我市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技术等,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乃至全省、国家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2. 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3. 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挂帅方的条件要求等内容;

4. 项目内容不得以大型仪器、设备、装备等的购买为主;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5. 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成果转化类: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市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的基础条件,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我市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共性技术和全国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2. 拟转化的成果知识产权明晰,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3. 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的实施;

4. 项目内容不得以大型仪器、设备、装备等的购买为主;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5. 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揭榜流程

1. 揭榜。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在榜单发布后主动与需求单位联系对接洽谈,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签订合作协议、制定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

2. 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市科技局研究后提出拟中榜项目前三名名单。

3. 对接洽谈。张榜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需求方选择对接,以中榜名次为对接顺序,按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可行性方案,同时洽谈研发资金使用计划及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相关事项。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交付标的、考核指标、交付时限、付款金额及方式、产权归属等。需求方无法确定唯一合作对象的,在征得揭榜方同意后可采取“赛马制”,平行启动,以最先达标的揭榜方为优胜者,其余揭榜方自动淘汰。

4. 签署合作协议。需求方与揭榜方将合作协议报送市科技局审查通过后,市科技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局与项目主管部门、揭榜方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发布揭榜公告。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电子信息与先进制造科技科:3331876

市科技局能源化工与新材料科技科:3327085

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科:3328152

(二)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3328338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336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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