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鹤壁市委关于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实施意见》(鹤发〔 2018 〕 16 号)和市委组织部等 10 部门《关于实施 “兴鹤聚才” 计划的通知》(鹤组文〔 2018 〕 3 号)精神, 经市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 2022 年度“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标准
2022 年度“兴鹤聚才”计划,计划遴选支持“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20 名左右。
( 一 ) 遴选范围
申报“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应为在鹤注册公司 3 年以上,处于正常经营、赢利、诚信、创新发展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
( 二 ) 遴选标准
1 .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企业经营管理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年审,不欠税、不拖欠职工保险和工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没有司法或行政的不良记录。
( 2 )企业关注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且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中起到龙头作用。
( 3 )对国家和属地有贡献。积极纳税,在当地财政贡献被认可,在本区域贡献度位次排名前 300 名。
( 4 )获国家、省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参与编制国家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获得相关技术专利的优先推荐。
( 5 )诚信守信,国家商务部、国家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 10 部委联合组织的 “诚信企业等级”评选入选者或正在参选者优先推荐。
2 .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关注企业人才发展,企业近 3 年有引进专业人才(人才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业证书)的证明材料和人才管理制度。
( 2 )注重个人知识体系的构建和企业人才的培养。近 3 年个人有 3 次到 5 次的外出培训记录,员工有 4 次到 6 次的专业知识培训记录。
( 3 )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资助特困学生、职工和社会需资助人和事),提供资料。
( 4 )个人社会信誉度高。经营工作中对客户诚实守信,是员工敬业的典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 5 )注重企业产品创新,建立有大型实验基地的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 202 2 年度“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 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 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4. 主要成果 ( 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5. 奖励证书复印件;
6. 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 ;
7. 公司章程 ;
8. 商业计划书 ;
9. 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
10. 由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最近 3 年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研发费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1. 引进人才的工资和保险证明;
12. 个人近三年参加外部培训的相关证明;
13. 近三年关键岗位员工培训的相关证明;
14. 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单位盖公章视为有效;
1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区预审合格后,由县区工信部门出具推荐 202 2 年度“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报告(正式文件)并附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激励措施
(一)颁发证书。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为“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奖金。 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入选者一次性奖励。
(三)政策倾斜。 支持“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入选者所在企业多渠道融资,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促进银行、证券、担保、小贷、基金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与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对接;支持所在企业赴境内外交流合作和参展,并按照相关文件给予适当补贴。
(四)学习培训。 实施“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优先推荐参加省市有关专题培训。
(五)政治吸纳。 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入选者加入党组织;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六)联系服务。 将“鹤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七)生活关怀。 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四、有关事项
(一)此次遴选由市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遴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遴选工作 。
(二)市工信局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成评审工作组,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遴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将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市工信局。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四)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五)往年已入选鹤壁市“兴鹤聚才”计划的人员(团队)不得再次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志明、 郝培佑
电 话: 0392-3316615
单 位:鹤壁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人事科( 417 室 )
地 址:鹤壁市 淇滨大道 203 号
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http://gxj.heb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