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11:24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向牵头单位报告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切实扛牢属地责任,加强工作谋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一、以创建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区为抓手,聚力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一)加快建设科创新城
1.扎实推进总投资319亿元的片区综合开发系列项目,推动37个基础服务设施项目完成投资60亿元,文书苑完成回迁。
牵头单位:淇滨区政府
2.加快复制推广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创新经验和先行先试政策,创新实施“1 1 N”平台引育模式,加快建设“5 2”产业园、智慧岛等,创建省级研发平台3家以上,引进龙头企业8家以上、智能制造企业30家、新经济企业30家,数字经济交易额达到200亿元、智能制造产值达到50亿元。
牵头单位:淇滨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3.持续实施“双百”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小升高”培育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等,力争新培育1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2家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百亿企业、8家十亿企业、50家规上工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加快天海集团、海昌智能、元昊新材料等后备企业上市步伐。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5.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确保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3%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增速达到18%,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5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及占比位居全省前列,新增“四上”单位2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
(三)构建优质创新平台
6.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新模式,高标准推进省集成光电子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
7.加强与嵩山实验室、龙门实验室、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对接,推进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营、神农种业实验室鹤壁中试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省级中试基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科院、市农业农村局、鹤壁投资集团、淇滨区政府
8.支持“国家863鹤壁科技创新园”“中原光谷”等创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苗圃 孵化器 加速器 创投”孵化服务链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四)集聚更多创新资源
9.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高标准举办好企业家节、人才节,引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建国家青年发展型城市。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0.积极推广信用担保贷款,争取“科技贷”业务突破5000万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
11.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20项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更好发挥科技大市场等平台作用,争取更多科技成果和科研项目推广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7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科协
二、以创建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抓手,聚力产业迭代抢滩破冰,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五)加快发展优势产业
13.聚焦汽车电子、光通信、3C智造等领域,开展核心元器件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加快建设中原光谷、汽车电器智能化产业园等项目,打造中西部重要的千亿级电子电器产业基地,创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14.以现代煤化工、日用化工、功能性新材料、橡胶助剂、农用化学品等为重点,加快推进聚氨酯、聚甲醛、特种尼龙等项目建设,力争豫通环保年产11万吨甲缩醛、赞宇二期等项目尽快投产,打造全国重要的千亿级现代化工及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宝山经开区管委
15.以休闲食品、快餐食品等为重点,布局预制菜、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直接面向厨房、餐桌的菜肴食品,构建“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的绿色食品产业生态圈,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16.深化与宝武集团、海尔集团等合作,力争宝武镁基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落地,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等项目加快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五百亿级镁基新材料生产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淇县政府、开发区管委
(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17.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方向,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龙芯生态产业园、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项目。实施“京东鹤壁模式”提升行动,推广“360鹤壁模式”,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优势领域打造一批标杆应用场景,争创省级5G产业示范基地,争取国家级行业大数据中心布局我市,发展壮大五百亿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打造具有高端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高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鹤壁投资集团、淇滨区政府
18.以生物育种、生物医药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飞天生物科技产业园、新拓洋生物化工产业园、迪赛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做强玉米、小麦、种猪、种羊、种鸡等优势领域,推动小麦淀粉、玉米淀粉向下游药品级高端终端产品延伸,加快国家玉米改良中心鹤壁研究院建设,发展壮大五百亿级生物技术产业集群,打造豫北特种玉米和小麦良种繁育基地、豫北最大种禽孵化基地、全省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鹤壁投资集团、浚县政府、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19.依托现代物流开发区,加快推进京东(鹤壁)亚洲一号电商产业园二期、韵达傲智仓储物流、顺丰丰泰创新产业园、极兔快递产业园、上海民禾冷储基地等重点项目,推动白寺现代物流产业园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淇县天舟铁路物流园一期建成投用,形成“平台经济 生产基地 物流中心”三位一体、互为支撑的五百亿级现代物流产业集群,打造豫北最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煤炭储备基地、现代化工物流基地、全省重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鹤山区政府
(七)重点突破未来产业
20.大力实施未来产业孵化计划,打造全省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先导区。深化空间地理信息与5G融合应用试验区建设,以航天宏图为龙头加快建设“一星座、两中心、两基地”,发射首批四颗遥感卫星,推进地理卫星组网,推广智慧应急监测、空天地技术融合等星链网应用场景,建设全国领先的卫星遥感应用示范标杆城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鹤壁投资集团
21.加快推进蓝色光标、京富元宇宙产业园落地、建设和招商,推动元宇宙相关技术、商业模式产业化与规模化应用,建设全省元宇宙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示范区管委
22.加强区块链技术研究,积极开展“河南链”建设,提升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服务全省的区块链方案。
牵头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八)打造一流发展载体
23.做好开发区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定位,强化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要素资源精准高效配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4.支持开发区运营企业专业化发展,完善投入产出指标评价体系,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主业突出、规模适度、设施配套的特色产业园区、区中园、园中园。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5.统筹推进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厂房盘活整治专项行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以上。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加强开发区主导产业链招商,发挥运营公司、国有平台、产业基金作用,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7.深入推进鹤壁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国中检集团华中检验检测基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鹤壁投资集团、示范区管委
三、以创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验区为抓手,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汇聚高质量发展优质要素
(九)持续深化改革
28.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动态完善“五位一体”服务机制和要素保障、法治监管、风险预警、重商亲商、创新创业服务环境,一体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和全省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市创建,在政务服务、纳税等突出领域创新探索,打造10个“鹤必 ”“赢”商模式,实现“企业赢、群众赢、政府赢”。
牵头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金融局、鹤壁银保监分局
29.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抓好省营商环境“1 7”系统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抓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标准地 承诺制”“一件事一次办”“交房即交证”等,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95%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0.建立政策梳理发布兑现常态化工作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精准对接,确保企业诉求“有诉即办”“免证可办”“智能秒办”和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
31.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政府承诺 社会监督 失信问责”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 监管、信用监管,完善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创建全国信用社会体系建设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32.统筹抓好国有企业、教育、卫生等领域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鹤壁投资集团、市农垦集团
(十)提升开放水平
33.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提质突破年活动,聚焦“四优三新”主导产业体系,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库,动态完善招商图谱和推进方案,强化链式招商、基金招商、云招商、平台招商、驻地招商等精准招商方式,争取新签约、新落地亿元以上项目分别达到300个、260个以上,利用省外资金保持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4.构建准入、促进、管理、保护多位一体的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加强鹤壁国际商会建设,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5.强化开放平台建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省“五区四路”建设、京津冀创新网络和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深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规则研究,积极申建鹤壁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河南自贸区鹤壁开放创新联动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口岸办、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36.加快推进台港澳(鹤壁)产业园、河南鹤壁国际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平台建设,畅通对外开放通道,更好融入“双循环”,着力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鹤壁海关、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十一)扩大有效投资
37.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锚定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和专项债重点支持领域,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高质量谋划重点项目10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
38.深入实施重大项目提升提质行动,争取列入省重点项目60个以上,市重点项目新开工80个以上,确保完成投资430亿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9.滚动实施“三个一批”项目120个以上,项目转化率保持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0.扎实推进财源建设“320工程”,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挖掘消费潜力
41.扎实推进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全国县域商业体系试点市、全省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创城办、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42.实施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做好快递进村、进社区工作,开展餐饮业提升发展行动,因地制宜打造夜经济商圈,释放城乡消费潜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
43.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共享经济、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建设10个直播电商共享基地,引进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多渠道网络机构,打造线上线下消费新高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以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抓手,聚力产城融合城乡融合,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十三)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44.加快建设5G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推广运用建筑信息模型,启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创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鹤壁投资集团
45.深入开展老城区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工作,推动老城区形象更新重塑。扎实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新改造老旧小区45个,80%以上的小区布设智能快件(信包)箱,60%以上的社区创成绿色社区。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
46.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公共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9.7%、99.55%、99.2%。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7.加强物业管理顶层设计,下大力气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红色物业”“星级文明小区”创建,新建小区专业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8.创建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市。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十四)优化区域协调发展
49.加快“三山”统筹,以基地化、集群化、融合化、高端化、精细化为发展方向,促进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耦合、集群配套,推动宝山经开区创建“全省一流、全国有影响”的高质量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宝山经开区管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50.深化“三区”协同,按照“一体规划、分区建设、协同发展、互相赋能、平台共享、优势互补”的思路,谋划实施38个重大项目,推进“三产”联动,打造区域合作产业链、优势产业集群,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示范区管委
51.推动豫北区域协同发展,强化与安阳、濮阳的功能和产业联系,建设鹤壁至红旗渠机场快速道路,推进鹤壁通用机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浚县政府
52.加强与日照市在物流、旅游、通关等方面的合作,争取瓦日铁路全线开通客运。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政府口岸办
53.加快安新、安罗等高速公路和国道107改线、省道304改建等干线公路建设,推动全域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争创国家公交都市。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十五)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54.深入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落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强县行动,持续深化放权赋能改革、开发区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争创产业转型示范开发区,加快创建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55.发挥白寺现代物流产业园、淇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纽带作用,加快鹤淇一体化、鹤浚一体化步伐,推动两县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持续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质量效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56.深入践行乡镇工作“三结合”,实施小城镇提升提质工程,打造2—3个中心示范镇,推动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十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57.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56万亩以上,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争创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8.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持续抓好7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省级产业园1家、省级产业化联合体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0家以上,培育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个。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9.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新模式,高质量完成改厕任务,培育一批示范镇、示范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0.大力实施乡村建设14个专项行动,完成乡村振兴PPP项目,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1.持续探索数字乡村“鹤壁模式”,依托全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以“1村N园”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省数字乡村产业园、“鹤农服”APP等项目建设,确保淇滨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62.扎实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行动,建成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七)统筹推进城市创建
63.持续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五大提升工程,高标准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考评验收,加快全国健康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确保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全省第一、全国前列”目标。
牵头单位:市创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五、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功为契机,聚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
(十八)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64.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标志性战役,推动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
65.统筹推进“四水同治”“五水综改”,强化重点河流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消除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推动汤河、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确保淇河创成全省首批幸福河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
66.严格管控土壤污染源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利用处置监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67.推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环境治理)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鹤壁模式”。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林业局
(十九)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68.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以“绿满鹤壁、多彩鹤壁、生态鹤壁”为目标,完成营造林6.5万亩,新建和提升森林乡村200个。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69.注重“双碳”牵引,强化“双控”倒逼,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持续提升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水平,打造豫北清洁能源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0.加快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二十)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71.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全方位推进“四水四定”,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省定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地耗、水耗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72.培育壮大海绵城市、清洁取暖相关产业,推动试点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鹤壁投资集团
73.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静脉产业园提质发展,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改善,建设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一)打造良好人居生态环境
74.推进“满城樱花、银杏绣城、处处竹园、绿满鹤壁”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75.深入实施矿山治理、水环境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76.践行绿色生活理念,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比分别达到80%和30%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均达到50%以上,政府采购绿色、循环、低碳产品规模占比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77.抓好淇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黄河、大运河“两河”水系综合治理和沿线生态空间节点保护,打造“两河”生态品牌。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以创建国家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抓手,聚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二十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圆满收官
78.坚持“两手抓、两确保”,新增投资27亿元,力争58个在建项目8月底前竣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灾后重建办、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9.扎实推进冬春水利建设会战,加快建设总投资46.2亿元的79个提升工程,推进卫共治理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改善重点河流和水利设施蓄洪排涝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80.持续优化提升“1 5 8”防汛布防图系,动态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紧急避险等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大市县乡村救援队伍训练建设力度,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抗灾能力。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十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8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延续调整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推动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鹤壁基地提档升级,做好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82.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高技能人才1万人,叫响“鹤壁焊匠”“鹤壁织女”“鹤壁康养”等人力资源品牌。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8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创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做到欠薪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84.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发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化2.0示范市,推进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级“双高”试点,创建省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85.加快省属本科院校申建工作,力争8月达到入住条件、2024年全面建成投用。
牵头单位:市本科院校申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鹤壁投资集团、淇滨区政府
86.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体育鹤壁提质出彩行动,适时举办全国旅游城市定向系列赛、马拉松赛、环淇河自行车赛等,积极申建全国掷球训练基地,打造1—2个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87.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加快建设省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省肿瘤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省心血管医学中心鹤壁分中心等85个重点项目,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鹤壁投资集团、淇滨区政府
88.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围绕“一山两河五板块”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等,建设15个省市级精品研学基地,推动浚县古城—大伾山、云梦山争创5A级旅游景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一体推进淇河、大运河文化旅游带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活化展示,持续深耕辛村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编制辛村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加快推进黄河、大运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豫北文物整理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
89.推动民俗文化节、樱花文化节、中原文博会等节会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浚县政府、淇滨区政府、示范区管委
(二十五)增强公共保障能力
90.开展全民参保攻坚行动,优化提升参保结构,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动个人养老金改革,探索完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8万人、57.1万人、17万人、16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91.实施好“惠鹤保”项目。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鹤壁银保监分局
92.适当提高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93.加快推进1万套人才公寓、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长租市场,扎实做好保交楼和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支持三孩生育配套政策,力争养老床位数达到8200张,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1个。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95.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96.统筹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志愿服务等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团市委、市文明办
(二十六)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97.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大产业、就业、金融、消费等帮扶力度,千方百计拓宽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致富渠道,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
98.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探索“安全生产网格员”制度,打造双重预防机制智能化建设“鹤壁模式”。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99.加快国家自然灾害工程救援豫北(鹤壁)基地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确保城市安全风险防范“一张图”汛前投入使用,确保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顺利通过验收、争创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100.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新变化,因时因势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加快推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抓好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加强医疗救治力量保障、药物和试剂供应,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加强基层防疫能力建设,着力保健康、防重症。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01.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02.持续推进不良贷款化解,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力争不良率控制在6%以下,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
(二十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3.深化平安鹤壁建设,强化社会治安、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推进“无诈城市”创建,融合推进“四大一送·情暖百姓”和“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活动,深入推进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四治”融合,全力守好社会稳定防线,创建全省“双治理”试点市。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民政局
10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一评四会”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推行信访代办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争创控新合格试点市、全省“三零”平安创建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105.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兵役征集、人民防空、军民融合、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防办
106.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07.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108.支持外事、侨务、对台、海关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政府台办、市政府口岸办
109.加强统计工作,抓好第五次经济普查。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110.加强审计、史志、档案、邮政、气象、地震、消防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史志办、市档案馆、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十八)加强政治建设
111.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更加过硬、政治忠诚更加纯洁,不折不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鹤壁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十九)加强法治建设
112.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十)加强作风建设
11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114.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弘扬斗争精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勇争先。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十一)加强廉政建设
115.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管,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116.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管理与支出约束,最大限度下沉财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