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鹤壁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平台建设,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鹤壁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鹤发改高技〔2023〕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3年鹤壁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围绕突破关键技术需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依托研究开发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共同设立创新联合体。

(二)应聚焦申报方向,明确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三)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编制鹤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4月20日前一式3分报送我委。申报材料包括: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请示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我委将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结合信用核查和现场抽查情况,择优拟定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联系人:李飞0392-3321371、15139296662

电子邮箱:hbsgkj@126.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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