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五水综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3-6448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23]15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五水综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1日15:39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鹤壁市“五水综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五水综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五水综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水利保障体系,推进全市治水体系和治水能力现代化,增强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五水综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2〕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治水兴水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综合改革,健全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水治理体制,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形成供用水新格局,以明晰权益构建公平有序的水权交易市场,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水利建设,以现代化管理提高工程效率效益,以市场化手段推进水务产业一体化,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水利建设运行体系,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市淇河水量分配,探索建立南水北调水量动态调整机制,配合做好《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落实《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等,实施《鹤壁市地下水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落实水权交易相关制度,扩大交易范围。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初步形成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推动水工设施实现“企业化、精准化、标准化、物业化”四化创新管理,大力推动城乡供水水务一体化改革。

到2025年,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供水保障体系更加优化完善,节水型社会基本建立,完成省定地下水超采重点区治理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涉水事权更加清晰,行政管理效率更加高效,水利投资多元化格局更加完善。适度超前的水工设施体系基本建成,水工设施“四化”创新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一体、供排一体的水务一体化模式进一步优化,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利战略性功能初步发挥。

到2035年,全市基本建成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形成“用足南水北调水、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的有序局面。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水格局。基本建成系统完备、丰枯调节、循环畅通、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水网,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水源改革。重点研究建立“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落实机制和优化税价形成机制等。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开展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超载地区和临界超载地区清单。完善市县两级重点取用水户监控名录,将地下水年取水量5万吨以上、地表水年取水量20万吨以上取用水户全部纳入重点监控体系,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定在0.695以上。全面推进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各县区全部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在水资源超采区、临界超采区,依法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取用水监管,坚决制止超许可取用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无序取用水行为。

优化配置当地水、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合理分配南水北调、淇河、盘石头水库等主要河渠和大中型水库水量。持续开展地下水整治行动,在地表水供水覆盖范围内,限期关闭自备井。根据省级水资源监测调度管理机构成立情况,成立市级相应机构,统筹调度全市主要河流、大中型水库和重要引调水工程。提升水资源监控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取用水监管。

2.加强水生态保护。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河流湖泊生态缓冲带、湿地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作,持续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奖补激励措施。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配合上级部门扎实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南水北调水进行生态补水。建立健全生态流量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规模化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严格落实《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和《鹤壁淇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年)》,持续建设生态美丽淇河,保障淇河生态基流。优化淇河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淇河生物多样性基因库,推进淇河规范化保护管理,全面改善淇河水域生态环境,盘石头水库及淇河下游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及以上。

3.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河长制“三个清单”落实;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严打非法采砂行为;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确权,做好河湖岸线保护利用;加强河道管理,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促进“河长 ”落地生效,进一步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

4.深化水资源税价改革。落实好《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优化水价形成机制,认真落实《河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同步推进水价改革,理顺各类用水价格,逐步形成再生水、地表水、南水北调水、地下水供水价格梯度提高的价格运行机制,促进各类水源有序利用。

(二)水权改革。建立权属清楚、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体系,培育与水资源禀赋相适应的水权交易市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1.探索做好水资源管理利用确权登记工作。统筹全市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用水,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推进区域确权、取水口确权、用水户确权。以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红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科学核定城镇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城乡生态等控制指标,明确市、县用水权益。

2.推行水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研究确定试点区域,推动工业和服务业水资源使用从“无偿取得、有偿使用”向“有偿取得、有偿使用”转变。引导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推动水权回购,健全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水权收储与处置业务。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工作,以市场模式配置工业、生活、农业和生态用水。

3.探索水权绿色金融。择优选定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开发水权收益权绿色债券产品,探索供水工程水权资产证券化、取水权抵押、水权入股等方式,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

4.探索开展跨地市水权交易。积极开展淇河水量分配,探索跨县区水权交易试点。开展全市南水北调分配水量重新分配确权,加快建成投用南水北调向老区供水工程,进一步消纳南水北调分水指标,扩大南水北调供水范围。

(三)水利改革。重点研究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举措。

1.强化水利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加强水利项目谋划储备,以各类综合和专项规划为抓手,围绕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水治理能力提升等,研究谋划一批惠当前、利长远的水利项目,不断充实完善水利投融资项目库。加快已谋划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水利发展资金等争取力度,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发展局面。

2.研究贯彻落实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加大水利项目财政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水利投融资企业为载体,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构建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水利投融资机制。

制定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水利财政事权,确定支出责任。对公益性较强、经营效益较差的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项目,优先加大财政投入。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时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类水利项目实施。

(四)水工改革。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对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防灾减灾、应急调水、抗旱调水等工作的指导、监督、监管,实现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

1.做强做优市级水管单位。借鉴省内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成熟经验,巩固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精准化调度体系,争创省级、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2.加强水利监督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养护水平。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水行政执法等方面多层次、多方式监管,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探索推进管水治水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拓展监管途径,提升监督效能,着力构建水利行业“大监管”格局。制定水利工程养护标准,推进物业化管理,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五)水务改革。重点研究以市场化方式实现城乡供水水务一体化机制,推动农村供水与城镇供水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1.强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开展饮用水地表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加快与各类企业合作,加快“供水四化”项目推进。大力推动农村供水公司化运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能力。

2.探索推进水务市场化改革。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机构职能划分前提下,通过股权合作、资产划转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方式,以市场手段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形成合理管制、有序竞争的水务产业市场,打造从原水、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到中水回用的水务产业链,发挥规模效应,提高供排水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合理配置水源和管理、技术力量,实现互补互济、按需供水、优水优用。

3.合理制定水务供排一体化实施方案。加强总体设计,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兼顾近期目标和长远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充分考虑各县区实际情况,统筹制定一体化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成立鹤壁市“五水综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五水综改”工作,健全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落实。

(二)分工合作,协同作战。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开展专题研究,完善制度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五水综改”深入推进。各县区要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五水综改”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路径措施等,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五水综改”有关内容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政策措施、工程进展和取得成效,及时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治水兴水注入活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市“五水综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日常督导、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强对“五水综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附件:1.鹤壁市“五水综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鹤壁市“五水综改”专题研究分工清单

附件1

鹤壁市“五水综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赵宏宇(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 强(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杜永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民民(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单绍强(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王大葆(市委编办主任)

马海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书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海军(市财政局〈国资局〉局长)

刘 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友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任晓云(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 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福生(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赵秀民(市水利局局长)

黄舒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晓琳(市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赵秀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鹤壁市“五水综改”专题研究分工清单

1.研究制定“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制度举措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2.研究制定全市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

3.研究制定淇河等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

4.研究建立河湖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5.研究建立优化水价形成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6.做好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

7.研究建立水权交易常态化机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8.研究制定市级及以下水利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9.研究贯彻落实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局等

10.研究建立重大水利工程土地要素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等

11.巩固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水工设施实现“工程管理企业化、运行调度精准化、运行管理标准化、设施维护物业化”四化创新管理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

12.研究制定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务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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