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高质量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3-6399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字号: 鹤政[2023]1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高质量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4日16:52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鹤壁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高质量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壁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高质量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 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各项创建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多元化、高品质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出行。

(二)创建目标。到2025年,建成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全市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高质量打造多元公交、一体公交、品质公交、智慧公交、绿色公交发展新模式。

1.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低能耗、环保型公交车比例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以上。

2.管理水平更加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6%以上,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交车平均运营时速超过22公里/小时,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度不超过85%。

3.技术装备更加先进。新购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到100%(不包括应急救援车辆),新购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城市公交车车载智能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

4.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率、城市公交车进场率均达到100%。建设区域公交枢纽,为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提供支撑。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达到26%以上,保障公交车高峰时段路权优先。

5.公交运营更加安全。持续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超过0.04人/百万车公里,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6.适老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继续实施老年公交卡免年审工作,打造10条以上敬老爱老公交线路,推动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率达到2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政策规划及体制机制

1.修订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完成《鹤壁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修订,科学规划建设公交充电站等配套设施,优化调整公交场站和线网布局,加强城市公交与高铁、长途客运等其他交通方式有效衔接,加快城市公交网络与公共自行车网络融合,提升绿色出行系统运转效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2.修订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办法。修订《鹤壁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对公交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监审,依据监审结果,对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给予合理补贴、补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探索公交场站用地综合开发。在保证运营需求基础上,支持利用公交场站用地开展车辆检测、车辆维修、光伏发电等多元化经营业务。建立公交场站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机制,统筹用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增强公交可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4.建立票价评估和调整机制。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体系。定期评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票价水平,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企业可持续发展以及财政承担能力,合理调整城市公交票制和执行票价。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二)加快完善公交基础设施

1.完善公交优先道路网络。在“四横四纵”(“四横”即淇滨大道、鹤煤大道、湘江路、朝歌路,“四纵”即华夏南路、兴鹤大街、淇水大道、快速通道)公交优先道路网络基础上,新施划公交专用道20公里以上,新设置公交优先交叉路口50处以上,实现城市公交车辆路权优先、信号优先,提升城市公交运行速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建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停车场。完成滑浚客运综合枢纽站主体工程、开发区北部城北公交停车场和时丰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各场站配套建设充电站、修理车间、办公用房等设施,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新改建公交首末站。在公交线路集中的站点,建设集停车场、调度室、职工休息室等设施于一体的公交首末站,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实现从“服务车”向“服务人”转变,大幅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和公交服务效率及品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4.完善公交站点配套设施。在新改建道路统一建设港湾式公交站点、智能化站亭并配套建设无障碍通道、座椅等适老化出行设施,新改建无障碍公交站台不少于200处,新增智能候车亭不少于40处、电子站牌不少于60处,港湾式公交站点占全市公交站点总量的比例不低于40%,无障碍城市公交车站点设置率不低于25%。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三)加快提升公交运营服务品质

1.推广应用城市公交绿色装备。围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每年新购新能源公交车数量不少于35辆,2025年底前购置不少于50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提升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比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2.提升公交线网服务能力。遵循出行便捷、区域差别、功能分级、集约高效原则,编制《鹤壁市常规公交线路网络优化方案》,对现有公交线网进行全面优化,开通、调整、延伸不少于20条公交线路,降低公交线网重复系数和公交线路非直线系数,填补公交线网空白,拓展城市公交网络通达深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优化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优化运营策略,结合公交出行信息化系统,拓展第三产业,增加公交营收。持续扩展“鹤壁行”应用软件公交出行查询功能,增强乘客出行信息互动,提升线上业务办理能力,让数据多跑路、让乘客少跑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4.统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依托国家级、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区创建,构建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网络,逐步统一城乡客运票价、政策性亏损补贴机制、老年人等群体优惠乘车政策,打造城乡运输服务均等化发展创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鹤壁投资集团,各县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四)建立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

1.推动公交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公交企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础营运数据进行合理归集和建模,准确、高效挖掘和分析数据,实现业务分析向深度、精准的自动化转变,提升数据信息利用效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2.持续完善服务质量监督体系。规范公交企业发展,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公交企业要拓宽群众意见建议搜集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对服务质量差、营运效率低的公交营运线路进行优化调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3.切实增强公交职工队伍活力。加快建立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合理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发放,确保职工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强化公交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优化公交司乘人员考核奖惩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养,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出行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4.提升公交企业“造血”能力。引导支持企业围绕营运主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产业联动,探索公交场站综合开发利用,拓展定制公交服务,紧抓公交和客运融合发展机遇,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努力提升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鹤壁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五)构建慢行交通体系

1.建设步行系统。根据步行交通特征、所在步行分区、城市道路等级、周边建筑和环境等要素,对现有步道系统进行提升。与绿道规划相结合,沿二支渠、淇河、华夏南路(樱花大道)、城市商业街设置步行专用道,打造水系环绕、连线成网的步行系统。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2.建设自行车专用道系统。依托城市生态绿地、水系资源,构建老城区“一线环网”、中心城区“五纵六横”、科创新城“一环多廊道”的自行车专用道系统,打造供自行车快速骑行的专用通道网络。“一线环网”即沿汤河一线,形成环鹤鸣湖自行车道网络。“五纵”即淇河、天赉渠、华夏南路、护城河以及东部外围的城市纵向道路,“六横”即嫩江路、湘江路、柳江路、朝歌路、南海路、淇水关路等城市横向道路设置自行车道。“一环”即主要由阳明河和龙岗山体及击鼓路、月诸路北侧生态廊道构成的绿道生态休闲环,“多廊道”即以刘洼河形成的滨水休闲廊道,以高速公路防护绿地、淇水北侧绿化带、东西向生态通廊及南海路两侧绿带、淇水关路北侧生态廊道等形成的生活休闲廊道设置自行车道。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3.优化慢行交通系统。加强共享电单车管理,科学测定投放数量,合理规划停车区域,促进共享电单车与城市公交协调发展。推动公共自行车系统提升,将现有公共自行车更新为轻便舒适的车型,设置电子围栏,规范停车秩序,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务。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4.建立慢行交通与城市公交便捷接驳体系。结合公交站点设置,研究建立共享单车停车位配建制度,合理规划建设共享单车停车配套设施,提高慢行交通与城市公交接驳换乘的便捷性。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鹤壁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年度计划,细化创建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统筹规划城市公交发展用地,发挥公交对城市发展的导向和支撑作用,优化城市空间和用地合理布局。聘请高层次行业专家进行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创建“公交都市”的意义及成效,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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